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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教育廣播電台聽到黃明鎮牧師說:
人是在犯錯、認錯、被原諒中成長...
越小接觸司法,越晚離開司法...
犯罪源於家庭,顯於學校,惡化於社會...
黃牧師很感慨地說:「我們的孩子不是被打壞,就是被寵壞的。」
哈佛社會學家研究,六歲定終生,
六歲以前家庭若具備四個條件,孩子就很難變壞:
1. 媽媽白天要陪伴,給孩子安全感。
2. 爸爸要公正嚴格管教,且有正直的榜樣,身教很重要。
3. 家庭要有愛的氛圍,父母親要相愛並愛子女。
4. 親子要有共同的活動。
想要孩子長大以後不犯罪,父母要做很好的榜樣,
教育無他,唯愛與榜樣而已...
孩子!我與你約定:你可以有犯錯的權利 ─ 更生團契總幹事黃明鎮牧師
教育好夥伴4/21 這則廣播值得收聽!(線上收聽有效期間為節目現場後60天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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